贩卖1.1克海洛因,判刑一年半!——海洛因是什么?为什么“一点点”也是重罪?

2026-10-28

近日,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海洛因毒品案件。

图片

被告人白某明知海洛因系我国法律明确严禁交易的传统毒品,成瘾性极强、社会危害极大,仍为谋取非法利益,无视法律威严,实施贩卖海洛因的违法犯罪行为。经查,被告人白某从上家(另案处理)购得毒品海洛因,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31日,分别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约0.1克和约1克。

被告人白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法院综合考量海洛因毒品的严重危害性、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恶劣影响,结合被告人白某认罪认罚、坦白等法定量刑情节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

海洛因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毒品?为什么法律对它的态度如此严厉?它对人的摧毁力,究竟有多大?



海洛因是什么?

海洛因(Heroin),学名二乙酰吗啡,是一种半合成阿片类药物,民间俗称白粉、白面,是从鸦片中提炼吗啡后二次合成的半合成阿片类烈性毒品,属于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一类管制麻醉毒品。

海洛因.jpg

其分子式为C₂₁H₂₃NO₅,分子量为369.4,CAS号为561-27-3。在形态上,西南亚海洛因多为棕色粉末(游离碱形式),不溶于水;东南亚海洛因多为白色粉末(盐酸盐形式),可溶于水。俗称“白粉”“四号”。海洛因滥用方式多样,可通过烫吸、鼻吸、烟枪吸食、肌肉注射、静脉注射等方式摄入。其中静脉注射是猝死、感染并发症概率最高的吸食方式。


在全球毒品分级管控体系中,海洛因被列入最高等级管制清单,是公认成瘾速度最快、戒断难度最大、致死率最高的传统毒品,被称为“毒品之王”。



滥用危害

海洛因人体致死量仅0.12-0.15克,极少量摄入即可引发急性中毒、呼吸衰竭猝死。吸食后短期会出现欣快感、痛感消失,随即快速出现头昏心慌、呼吸困难、瞳孔缩小、四肢湿冷、昏迷等中毒症状,过量吸食可在数分钟内直接死亡。长期滥用海洛因会全面摧毁人体免疫系统与各大脏器功能。

海洛因是易成瘾的麻醉镇痛剂之一。反复使用迅速产生耐受性和生理依赖,停药后8至12小时内即出现戒断症状。戒断症状包括渴药、不安、打哈欠、流泪、流鼻水、盗汗、失眠、厌食、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、发冷、腹痛、肌肉疼痛等,约7至10天才逐渐缓和。

心理渴求是相对较难克服的问题。长期吸食者即便完成戒毒,心理渴求依旧长期存在,受环境、情绪影响极易复吸,是所有毒品中复吸率相对较高、治理难度较高的品类。

海洛因与远超其他管制物质的意外过量和致命中毒相关。注射滥用常因共用针具或不洁注射,导致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心内膜炎等血源性疾病的传播。


管制情况

海洛因被列入我国《麻醉药品品种目录》,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海洛因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海洛因五十克以上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,是我国禁毒司法中量刑最重的毒品种类之一。



海洛因是半合成阿片类药物,效力约为吗啡的2至3倍,注射后20秒进入大脑,成瘾极快、戒断极痛苦、过量极致命。警惕一切不明违禁物品,守护自身与家庭安稳。珍爱生命,远离毒品。如有相关需要,华高愿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咨询与毒品检测服务,详情可咨询热线 13183001603。


阅读5
分享